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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8月26日起,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将前海最终建设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基地。前海尤以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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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56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2日23:10:42 打印此页 关闭

一、备案登记操作办法

(一)备案登记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 2004年第14号),自200471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备案登记程序

    1、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相关进出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业务;对于营业执照中无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的,须先到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然后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内进行申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 

    注意: 1)在登记时请选择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备案登记机关

           2)请使用简体中文填写表格;

           3)联系电话栏中请填写经办人办公电话;

           4)经营者中文名称栏中应填写企业名称;

           5)必须填写经营者英文名称英文营业地址

           6)备案地区栏应具体到企业所在区。

    3、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4、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后,并查询结果已显示所查企业信息,便可以携带第(三)项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领取证书 

    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盖章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系统中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时,如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等项目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时,企业应按本指南第三条事项变更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编码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请企业在窗口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相关上报商务部修改代码的申请:

    1、书面报告(上报错误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等商务部批复后,企业再重新进行网上的申请。

    请企业填报数据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自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日起1个月内,需按下列程序到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一)电子口岸: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有关登记录入手续(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海关、科工贸信委、国税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二)海关: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颁发《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注意:宝安、龙岗两区、保税区、大工业区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到各区海关办理,3000万美元以上的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所有内资企业和特区内的外资企业请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三)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请到市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四)国税局: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办理登记手续。贸易类企业与生产型企业办理地点不同。

    (五)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

二、流程总结

(一)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局办理}

(二)申请海关证书 {海关办理}

(三)申请电子口岸卡 {电子口岸办理}

(四)申请自理报检证书 {检疫局}

(五)进出口目录备案 {外汇局办理}

(六)外汇账户备案{外汇局办理}

三、我司代理办理提供给顾客的资料如下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报关专用章

(三)海关注册证书

(四)电子口岸卡(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

(五)自理报检证书

(六)目录备案

(七)外汇账户备案

                                                                                                 咨询电话:1589977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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