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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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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55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14日19:34:19 打印此页 关闭
     
事项内容
扣缴义务人变更登记 
事项类别
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条  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属2011年4月1日后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3、新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投资方、变更注册类型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变外资企业提供);变更注册类型5、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变外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提供);变更注册类型6、变更后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受理机关
办理地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福田区福田路28号 83336333;罗湖区地方税务局: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2至5楼 21522222;福田区地方税务局:福田区华富路2039号 83255155;保税区地方税务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 25843600;南山区地方税务局:南山区玉泉路28号 26545357;蛇口地方税务局:蛇口工业七路27号四海大厦 21601244;盐田区地方税务局:盐田区海山路8号地税大厦 25289360;宝安区地方税务局:宝城二十一区前进路82号 28123662;龙岗区地方税务局:龙岗区建设路1号地税大楼 28922559;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10号 27403820;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纵路375号 28825011;龙华新区地方税务局:龙华新区新区大道1002号海宁广场22至26楼 23882342;大鹏新区地方税务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王母社区旱塘仔123号 28380567;前海地方税务局:南山区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A栋三层 86729900;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福田区福田路26号 8377309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罗湖区梅园路西804栋 8249998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福田区景田南路19号 8295156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南山区正风路1号 26978078;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宝安区创业二路270号 2995102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1号税务大楼 28922906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12366-2
事项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流程图:
时  限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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