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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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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0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03日15:21:40 打印此页 关闭
什么是期末留抵税额呢?
 
  期末留抵税额是指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政策解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如下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区分行业吗?
 
  留抵退税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0,因此其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留抵退税是否受行业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同时符合5个条件的纳税人,不细分具体行业,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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