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升为一般纳税人的话,是能够享受到很多优惠政策的,但是,佛山申请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其实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现在很容易申请,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
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可进行合法、有效的核算凭证,且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连续12个月销售额(开票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可以自主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收入超过500万,税局会强制性要求升为一般纳税人(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除外)。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依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3、依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不经常(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纳税人企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金额标准:
1 、从事货物销售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金额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 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 50%以上。根据上述规定,生产企业和以从事生产为主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金额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 50 万元;其他企业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超过 80 万元。
营改增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金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第三条规定,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第七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75 号规定,营改增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金额标准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企业只提供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营改增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金额标准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
第二种情况: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论兼营的营改增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超过 500 万元,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三种情况:营改增时,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只要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或营改增应税服务销售额有一个达到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金额标准,企业就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到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