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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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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8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24日08:22:26 打印此页 关闭

我们在经营公司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营业执照丢失了的情况,那么在营业执照丢失了的情况下,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下面我们来看看。

1.出示加盖了公司公章,并且由法人所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要有公司的盖章。

3.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提交有单位股东盖章或者自然股东认签字的股东会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由会议的主持人和出席股东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国有独资公司则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递交董事会决定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的决议需要加盖委员会的公章,董事要对董事会的决定进行签字;一人有限公司要提交由法人股东的盖章或者自然股东人签字的股东的书面决定。

4.如果是属于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在名称中出现有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的,需要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复印件,并且还要有企业母公司加盖的印章,要是是参股公司的话,还应当提交一份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同意证明。

5.法律法规如果规定公司的名称必须要经过批准的,就要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6.由法人签署的新公司的章程或者章程的修正。

7.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3、商事主体关于补照的决议或决定(如提交公司决定,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4、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1份)

营业执照丢失不补办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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