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4001884866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分享到:
点击次数:314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03日10:46:23 打印此页 关闭
我们都知道公司一般分为两种,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门槛比较高。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的下列小规模企业: 
①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②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4、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5、水电经销企业;
6、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这里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文章来源:万兴财务

上一条:注册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下一条: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