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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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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10 更新时间:2021年01月05日10:24:23 打印此页 关闭

你知道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业受让人必须提供新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等证件,国内个人受让人必须提供身份证以及个体

工商户执照(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文章来源:万兴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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